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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的通知 陕中医药发〔2015〕8号
来源:陕中附院 编辑:叶辉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5-04-16 09:4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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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的通知

陕中医药发〔2015〕8号



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局(卫生局)、中医药管理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韩城市卫生计生局,神木县、府谷县卫生局,局直属单位:

现将《2015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5年3月25日




2015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



2015年中医药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届三、四中全会和习总书记来陕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精神,以改革、创新、发展为统领,完善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政策机制,完成“提升工程”任务指标,深化中医综合改革,推动中医药科研创新,强化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弘扬和传播中医药文化,促进全省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统筹规划中医药事业发展


(一)制定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开展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二五”终期评估、“十三五”规划研究和专项调研,做好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前期论证,编制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二)制定《陕西省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规划》。与相关部门开展专项调研,形成政府指导、行业全面参与、凝聚社会力量和涵盖医疗、旅游、养老等多领域的发展规划,明确职责任务,制定落实措施,实施重大项目,全面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业。


(三)完善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机制。发挥中医药联席单位的作用,开展中医药政策及重点工作的调研,制定更加完善的扶持政策和保障机制。各地要健全中医药管理体制,完善公立中医医院的补偿机制,扶持和引导中医药事业发展。协调有关部门研究中医药价格改革政策,积极探索中医药综合改革经验。


二、做好深化中医药医改工作


(四)深化中医药医改工作。中医医改要与整体医改工作同步推进,认真落实好已有的中医药扶持政策。各市、县要主动推进改革,力争在中医医院编制、中医药服务价格、医保支付方式方面取得成效。推动落实院内中药制剂的使用、报销等政策。


(五)探索中医药分级诊疗新机制。按照国家和省卫生计生委开展分级诊疗的指导意见,组织制定中医医疗机构开展分级诊疗工作的实施意见,探索中医资源下沉、引导合理就医的办法和措施。三级中医医院要帮扶或托管2所县级中医医院,县级中医医院选择2-3所乡镇卫生院进行县镇一体化管理。同时,选派高年资技术人员深入基层开展工作,解决基层技术人员短缺问题。鼓励省级中医医院与市、县、乡级医疗机构建立四级协作关系,共同开展中医药技术联合推广试点。


(六)推进公立中医医院改革。1市10县要选择1-2个医改项目开展试点,探索发挥中医药优势和作用的途径、办法,完善县级公立中医医院财政经费保障机制,建立体现劳动价值的人事和分配制度,以及加强内部控制和社会评价监督等项改革。


(七)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总结中医药在预防慢病和孕产妇保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项目经验,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形成新的中医药服务项目并协调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八)促进非公中医医疗机构发展。研究和完善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准入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兴办中医医疗机构。开展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试点。联合有关部门制定中医医师多点执业政策,鼓励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或在符合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举办中医坐堂诊所,方便群众就医。


三、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九)完善中医医院服务体系。积极推进省级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和陕西中医学院2所附属医院全科医师、中西医结合医师培训基地建设,推动市级中医医院区域性医疗技术指导中心建设,加快县级中医医院标准化建设,加强在建项目的督导检查。


(十)提升中医医院服务能力。研究制定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特色发展指标。各级中医医院要强化内涵建设,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中医药收入占比,体现中医医院中医本质。省、市级中医医院要发挥学科、专科的引领作用,省级中医医疗单位要争创国家中医药诊疗中心,市级三级甲等中医医院要争取建成区域中医药诊疗中心。县级中医医院至少要有3个以上市级重点专科(农村特色专病),拓展中医药服务内容,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开展诊疗创新和综合服务能力提升试点。评估验收国家临床重点专科。


(十一)强化医疗质量管理。开展以病历质量为核心的中医医院持续改进活动,二级以上中医医院非药物疗法诊疗占比不低于30%,门诊中药处方不低于60%,每个专业临床科室执行3种以上中医诊疗方案或路径。加强中医医院医疗质量监测。


(十二)全面完成“提升工程”建设任务。各地市要突出重点,倒排时间,全力推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中药房建设。到2015年底,95%的乡镇卫生院和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规范的中医科、中药房,65%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7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立中医诊室。要利用市、县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基地和网络平台,对乡镇(社区中心)和村卫生室(社区站)医疗人员全面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分别掌握6-10项、4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基层中医药服务量要达到总服务量的30%。要积极借鉴西安、宝鸡市创建经验,在城市社区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开设中医馆,设置中医药诊疗服务区。


(十三)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落实综合医院、妇保院、儿童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工作专项推进行动方案,鼓励设立独立的中医科、中医妇科、中医儿科,全面推广应用中医药技术。


(十四)加强中医药应急能力建设。各级中医医院应完善应急救治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升中医医疗机构应对突发、新发和重大传染病防治能力。实施中医药骨伤特色救治能力建设项目。


四、加快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


(十五)深入推进中医药健康工程。鼓励各级中医医疗机构发挥特色优势,开设康复科、治未病科,广泛开展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大力推广中医养生保健技术。加强对社会举办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的规范和指导,探索中医药治未病在妇幼保健服务、疾病预防控制等领域的工作模式和方法。鼓励中医医疗机构拓展养生和预防保健服务业务,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和中医康复服务机构,鼓励有资质的中医师在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等服务。


(十六)开展中医药健康旅游试点。依照《陕西省健康服务业发展规划》,在中医药文化、旅游资源条件较好的铜川市和临潼区、扶风县等市县开展中医药与旅游相结合的试点,在中药材资源丰富的秦巴地区开展中医药深度旅游试点。


(十七)开展中医药与养老结合试点。鼓励中医医疗机构领办养老机构、提供医疗服务,在有条件的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设立老年病科,开设老年病房。鼓励闲置的中医医疗资源向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老年康复医院转型。省级选择3-5个、市级选择1-2个中医医疗机构进行医养结合养老试点工作。


五、着力提高中医药人才队伍素质


(十八)探索中医药人才培养规律和扶持政策。各级都要深入研究中医药人才培养、成才的规律和途径,研究鼓励中医药类别毕业生从事中医药工作、临床科室使用中医药的倾斜政策和措施,通过建立薪酬分配、职称晋升等机制,引导、激励中医人员爱岗敬业、服务基层。


(十九)强化中医药院校教育和毕业后教育。大力支持陕西中医学院创办国内一流中医药大学,培养优秀中医人才。加强中医医院住院医师和全科医师规划化培训基地建设,组织开展中医住院医师、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加强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重点开展中医临床专科人才培训,举办中医经典理论、科研能力、适宜技术等培训班。


(二十)推进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人才工程。加快国医大师、中医药学术流派、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的建设,加强中医药传承博士及博士后培养,整理出版《陕西省名中医学术经验集》。做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及中医护理骨干人才的培养。


(二十一)加快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县域内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中医药人员比例不得低于20%。做好2015年农村订单定向中医类专业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实施基层传统医学师承学历教育、县级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项目,开展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提升基层中医药人员能力和水平。制定省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指南,在全省开展培训及推广使用。


(二十二)加大中西医结合人才的培养。举办中西医结合高层次领军人才培训班。开展乡镇卫生院“西学中”专项培训,为基层中医人才严重短缺的地区培养实用型人才。做好市、县“西学中”培训结业考核及总结评估。


六、大力提升中医药科研创新能力


(二十三)加快中医药科研平台建设。加强省级中医药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力争进入国家级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加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院和企业之间的联系,搭建联合攻关平台,建设3个重点联合研究室,以协同创新模式研发陕西特色中医药产品。加强对重点研究室、实验室、学科专科等的培育管理,争取更多的国家及省级重大科研项目。


(二十四)推进中医药科研创新发展。围绕慢性病、疑难病,选择10个中医药优势病种,加大防治研究力度,形成完善的、易于操作的预防、治疗、康复、保健中医药方案和路径。开展中西医结合临床比较研究。


(二十五)加强中医药传承和中药资源保护。完成中医药传统知识调查,认真做好全国第四次中药资源普查的总结梳理工作,建好药用植物标本库、种子药材保存库、标准药材储备库和中药原料质量监测技术中心,加强中医药古籍文献整理研究。以陕西中医学院和省中医药研究院为依托,设立研究专项,开展陕西历代名医学术思想整理研究。


七、推动中医药科普文化传播


(二十六)广泛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开展中医药文化健康推进行动,各级中医医院要开展2-3次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进课堂活动。药王山孙思邈故里、陕西医史博物馆、陕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等国家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活动。利用《百姓健康》栏目等媒体平台,大力普及中医药科普知识,提升全民中医药健康养生素养。开展第二期省级中医药科普专家遴选。举办名老中医大讲堂,开展全省中医药科普巡回讲座。加强中医医院文化建设,营造浓郁的中医药氛围。


(二十七)深入开展服务百姓健康推进行动。组织实施“中医药服务三秦百姓健康”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中医药政策,开展义诊咨询、健康体检等活动。做好服务百姓健康推进行动义诊周活动。年内,省、市级组织不少于3次,县级不少于2次的名老中医(中医专家)基层义诊巡诊和查房活动。


(二十八)弘扬中医药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孙思邈“大医精诚”高尚医德,举办面向中医和医学毕业生的医德医风培训班。加强协作,办好第三届孙思邈中医药文化节。


八、加强中医药信息化建设


(二十九)加强中医药信息化建设。省级中医医院要重点建好“一卡通”、电子病历、远程会诊系统。市、县要把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纳入当地卫生信息化建设项目,与综合医院同步实施,协调发展,实现中医药快捷、高效管理与应用。


九、加强中医药合作交流


(三十)推动中医药“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配合国家总体战略,依照省上制定的实施方案,鼓励和支持陕西中医学院、科研院所、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在沿线国家开设医疗中心、养生保健中心,发展中药产业;吸引沿线国家在陕开展联合办学、人才培养、医疗合作、医疗体验、健康旅游等中医药合作交流活动。


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三十一)巩固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强理论学习,完善工作机制,建立规章制度,健全监督体系,进一步提高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增强创新精神、提高工作效率,形成加强作风和规范权力的长效机制。



(三十二)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做好中医药行业职业道德规范研究,深化行风作风建设,提升中医人员职业操守,规范职业道德行为。认真贯彻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规定,严格规范医疗行为,治理各类不正之风。继续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和创建“平安医院”活动。


(三十三)创新发展中医药工作。开展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和谐型、节约型机关建设,增强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意识和能力。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深入基层了解实情,建立与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的协调联动机制,开展中医药改革发展重点难点问题专题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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